日期:2015-07-07
博士研究生的指導教師(以下簡稱導師)和指導小組應根據本學科專業培養方案并結合博士研究生實際情況,制定個人培養計劃(一般應在入學後3個月内制定),之後根據學業進展,以學期為單位進行維護,切實發揮對博士研究生學業的指導作用。
個人培養計劃包括博士研究生拟修讀的課程、各培養環節的完成計劃及進度安排、必讀書目和經典文獻以及學位論文的工作計劃等。
博士研究生的培養實行導師負責和集體指導相結合的方式。對每位博士研究生都必修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導小組,由導師擔任組長,另有3-5名本學科專業或相關學科專業的專家參加。
博士入學後三個月内完成,紙版由本人、指導小組和導師簽字(所有簽字均需為親筆簽字)後由班長收齊交院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