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5屆畢業生: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财政部、教育部自2009年起,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學生,實施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按照政策要求,現對beat3652015屆基層就業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資格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2.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的基層單位就業,且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15屆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内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甯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基層單位是指:(1)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在縣城中學從事教育工作、縣城醫院從事醫務工作和縣政府派出街道(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工作等可以納入補償代償申請範圍;(2)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
3. 通訊、金融、煙酒等行業不屬于代償申請範圍。
西藏自治區除拉薩市市區(城關區)外均納入補償代償範圍。
二、申請流程與材料
1. 申請人持《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紙版一式兩份,附件1)到所在院系學工辦初審蓋章;
2. 申請人将紙質申請表(兩份)、就業協議複印件(兩份)和其他證明材料(無法鑒别工作地點的畢業生,申請時應當出具能夠證明從事的工作崗位及實際工作地點符合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該材料需加蓋就業單位公章并由學生本人簽字确認。選調生需出示二次分配證明)一并送至新太陽活動中心一層學生資助中心101辦公室;
3. 申請人将申請表電子版、《學費補償貸款代償信息彙總表》電子版(附件2),發送到pkudczz@126.com
4、如6月底前無法确認基層就業單位的學生(如選調生,需提供二次分配證明),請及時關注學生資助中心的通知,将材料準備好在年底前寄送至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第二批代償。
三、第一批代償申請截止時間
2015年6月20日
四、咨詢電話
800-810-0186
400-650-7191
如有新政策,以新政策為準
beat365學生資助中心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