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官方网站本科生獎勵獎學金評定辦法
總則
第一條 凡在本校正式注冊并參加全日制學習活動的beat365官方网站本科生的評獎評優,均應遵照本辦法進行。
第二條 學生素質綜合測評是對beat365在校學生學習能力、創新能力、社會活動能力的綜合測評,根據本辦法得出的學生素質綜合測評成績應為班級最終評獎評優結果的唯一标準,如果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條款所評出的結果,一經發現,學院有權取消原評定結果。
第三條 在評獎評優過程中,如發現不實之處,學院有權力視情節嚴重程度,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第四條 學生在上一學年所在班級進行素質綜合測評評分及核算個人總分,所有參評學年為大一的轉出學院的學生将單獨組成新班級,各自攜帶在原班級算出的綜合素質測評分及核算個人總分進入新班級進行排名。原班級減去轉出學院的學生後,進行班級排名。其他年級的轉出學生視人數多少由獎勵獎學金工作組決定是否成立轉出班級。
第五條 港澳台學生、留學生也須參照此細則進行測評。
第六條 超出基本修業年限的學生在其目前所在班級參加素質綜合測評,無故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評獎評優資格。出國(出境)交流交換學習的學生在原班級評選,倘若整個學年沒有在本校的學習記錄,不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評。
第七條 素質綜合測評最終結果為優秀、合格或不合格。其中,測評結果為優秀的比例不超過測評基本單位人數的20%。
第八條 基本素質測評不合格或學術測評不合格者,其素質綜合測評不合格。
學生素質綜合測評辦法
第九條 學生素質綜合測評的内容包括四部分:功課學習成績、基本素質、學術能力和學工及社會工作服務。
第十條 功課學習成績(時間期限:參評學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以績點計算,滿分為4分。如本學年有兩門必修課不及格,則視為本項測評不合格,記為0分。績點以主修課程為準,不含雙學位。(備注:該款規定對2023級及之後本科生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對于2021級和2022級本科生自規定發布之日推遲一年執行)
第十一條 基本素質由班級召開全體成員會議評定得出。分為思想政治表現、學習态度、文明行為、實踐活動、體育鍛煉五個部分,每部分滿分0.05,共0.25。具體的計分辦法是:每項5分,五項的滿分為25分,最後加總後的成績除以100,即為班級評議在總測評中的得分。上述五個方面的具體内容如下:
一、 思想政治表現
1. 維護四項基本原則,不參與任何有損祖國尊嚴、榮譽和危害社會秩序的活動,不做有損國格和學校形象的事;
2. 遵守憲法、法律和規章制度,勇于同不良行為作鬥争;
3. 維護民族團結,尊重不同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
二、 學習态度
1. 遵守各項課堂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
2. 遵守考試紀律;
3. 謙虛好學,刻苦認真,不斷完善自身的知識和能力結構。
三、 文明行為
1. 自覺加強自身全面修養,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和精神面貌;
2. 誠實守信,尊重他人,樂于助人,與同學相處融洽。
3. 尊敬師長,積極參加教學活動;
4. 文明衛生,愛護公物,保護環境,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宿舍管理規定。
四、 集體活動、實踐活動
1. 關心集體,積極參加班級、學院活動;
2. 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性活動以及其它集體活動;
3. 積極參加課外科技活動和學校各單位組織的能力培養與科技競賽活動。
五、 體育鍛煉
1. 積極參與各項體育鍛煉;
2. 積極參與學校、學院和班級組織的體育比賽。
第十二條 在上一學年受到學校紀律處分的,其基本素質測評不合格。
第十三條 學術能力是指學生從事科研的能力(時間期限:前一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主要的衡量标準為發表文章(已經刊出的論文)的情況和學術競賽活動中的獎項。畢業年級可酌情考慮,解釋權歸獎勵獎學金小組所有。具體為:
一、SCI國外、EI國外期刊科研文章第一作者加0.3,第二作者加0.25,第三及以下作者加0.2;SCI國内、EI國内期刊科研文章第一作者加0.25,第二作者加0.2,第三及以下作者加0.1;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0.1,第二及作者及以下加0.05;中文核心期刊以下第一作者加0.05。
二、在校級學術競賽中獲獎者,一等獎一次加0.15分,二等獎一次加0.1分,三等獎一次加0.05分;在校級以上(不包括校級)學術競賽中獲獎者,一等獎一次加0.2分,二等獎一次加0.15,三等獎一次加0.1學術競賽加分上限為0.2;
三、參加國際、國内會議做邀請報告加0.1分,獲最佳報告加0.1。會議報告内容與文章内容相同時,隻加分一次,不累加。會議報告加分上限為0.2。
*注:以上三部分學術能力加分可累加,學術能力總體加分上限為0.3。
第十四條 學生工作及社會工作是指學生在學院内所參與的各類社會服務,主要由學生在學院内所從事的各類社會服務工作作為評分标準,以下各項加分取最高分項,不得累加。
一、校學生會主席、院學生黨建中心主任、院團委副書記、學生會主席、青協秘書長,加0.2分;
二、校學生會副主席、校團委副部長、校常代會會長、院學生黨建中心副主任、院學生會常代會會長、院學生會副主席、青協副秘書長、融媒體中心副主任、就業發展中心副主任、文化體育中心副主任、李四光講師團團長,加0.15分;
三、校學生會部長,校團委部長助理,院學生黨建中心、團委、學生會、青協、融媒體中心、就業發展中心、文化體育中心、李四光講師團各部部長,黨支部書記,各班團支書、班長,加0.1分;
四、院學生黨建中心、院團委、學生會、青協、融媒體中心、就業發展中心、文化體育中心、李四光講師團各部副部長,各黨支部委員,各班班委,加0.05分。各班班委由班主任、輔導員召開班會進行班内考核,考核不合格則不予加分。
第十五條 學生素質綜合測評的最終得分為以上四項得分的總分,最終結果作為評定獎勵獎學金的唯一标準。
評審機構與評審程序
第十六條 學院設立學生獎勵獎學金工作組負責學生素質綜合測評、獎勵獎學金評審工作,由學院黨委書記任組長,成員包括學院黨政領導、教師代表、班主任代表、學生工作辦公室老師、學生代表。獎勵獎學金工作組負責獎勵獎學金的評審工作,主要職責包括:(一) 制定修訂《beat365學生獎勵評選辦法實施細則》;(二) 審議确定學生獎勵評選結果;(三) 研究學生獎勵評選相關的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各班級的學生素質綜合測評首先由學生本人在班會上作學年小結,然後在班主任主持下,進行民主評議、打分,成績核算由班主任帶班委會(至少兩人)進行;如果在班會上不做學年小結,則視為放棄參與獎勵、獎學金評選。因工作科研需要出差的,需向班主任提供請假證明,其綜合考評成績由班級進行計算和核實。 經過各項成績彙總,最後得出學生素質綜合測評總成績作為評獎評優依據,确定最後的獎勵獎學金獲獎名單,并向學院上報。
第十八條 班級上報的評獎評優結果由學院獎勵獎學金工作組作最後審定無誤後,在學院張榜公布。學生個人若有異議,應在三個工作日内向學院獎勵獎學金工作組提出申訴,學院獎勵獎學金工作組應在接受申訴後三個工作日内做出答複;如學生對答複仍有異議,可在工作組答複後三個工作日内向學校獎勵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提起申訴。學校的處理意見為最終處理意見。
第十九條 評審後續工作
1、及時登錄校内門戶—學工部業務,在系統内申請對應獎勵、獎學金;
2、獲獎學生應當按照當年通知要求,按時提交各獎勵、獎學金相應材料,提交的各類表格及材料需注明名稱和班主任、導師姓名,若未及時提交材料或材料審核不符合規格,視為自動放棄。
關于特殊獎勵獎學金的補充評定說明
第二十條 将國家獎學金和五四獎學金劃分為“高榮譽獎學金”,高榮譽獎學金得主由學院獎勵獎學金工作組組織召開的答辯評審會産生。高榮譽獎學金候選人由各班根據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結果推薦,各班學習成績或綜合素質測評的第一名均具有答辯資格。獎勵獎學金工作組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不滿足者不可參與答辯。
第二十一條 國家獎學金獲得者需滿足學習成績和素質綜合測評同時達到參評範圍的前10%,符合《beat365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各項規定。五四獎學金獲得者需滿足學習成績或素質綜合測評達到參評範圍的前10%,且無不及格科目或重修科目,符合《beat365五四獎學金評審工作安排》各項規定。參評者應提前準備好自己的申請材料和學術成果的副本,否則即為無效。
第二十二條 三好學生标兵的申請者必須是班級三好學生名額的獲得者,由獎勵獎學金工作組召開評議會,從各班推薦的三好學生中進行提名推薦。
第二十三條 校優秀學生幹部的申請者必須是學院的主要學生幹部(包括院學生黨建中心主任團成員,院系團委副書記、學生會主席團成員、黨支部書記、融媒體中心、就業發展中心、文化體育中心、李四光講師團等部門主要學生幹部。
第二十四條 參評獎學金者須要獲得參評學年個人年度獎勵。除“學術創新獎”外,參評學年内各項個人年度獎勵不可兼得。
第二十五條 未盡事宜由各班班主任召集班委會根據各班實際情況讨論決定,由獎勵獎學金工作組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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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